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海南日报6月30日消息,6月29日,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,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。
通告指出,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改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〈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(2019—2020年)〉》文件精神和《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》的要求,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,增强市场消费活力,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,经省政府同意,2019年7月1日—2020年12月31日期间,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。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《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(试行)》限制,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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